大宁山庄区域:房山区-长阳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2月1日10时起至2024年2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京市房山区大宁山庄四区1号5层3单元502号房产一套。
起拍价:3440000元 保证金:300000元 增加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安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安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月24日起至2024年1月25日1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若以本院提供的拍品介绍或询价、评估报告与实际拍品不一致为由悔拍的,不予支持。
七、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因办理拍卖标的交易过户涉及应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以及房产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基于拍卖标的上相关的原欠缴税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由被执行人(原产权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原产权人)负责缴纳的部分,本案不予负责,买受人为完成过户自行垫付的款项可另行主张。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职能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如有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罚款等一切拖欠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及拍卖前通知情况: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及权利人,无法通知的本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予以公示。本拍卖公告的公告期开始前七日为通知公示期,公示满七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冻,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在2024年2月8日9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1.(户名:安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县支行,账号:6228401357093152767),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冻,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执行程序终结前,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非因竞买人原因导致拍卖撤销的,竞买人已支付的保证金及余款全额返还,但保证金及余款支付后直至返还期间,不计利息、违约金等相应损失,仅返还竞买人已缴纳款项。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372-3163846
监督电话::0372-316389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长青街22号
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565万起拍价
317万
554万起拍价
310万
565万起拍价
316万
565万起拍价
317万
498万起拍价
381万
476万起拍价
333万
571万起拍价
400万
661万起拍价
371万
705万起拍价
395万
473万起拍价
33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