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源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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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顺三条21号3号楼9层5单元901

  • 1 1 户型
  • 44.06 面积
  • 南北 朝向
  • 152 起拍价/万
  • 小区名称:暂无 区域:丰台区-北大地
  • 保  证  金:23万 楼层:9/层
  • 拍卖单价:34498元/㎡ 产权年限:暂无
  • 拍卖阶段:第二次拍卖 物业欠费:暂无
  • 市场价:234万 现状:暂无
  • 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04-12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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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法院对此房源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竞买人务必详细、认真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信息表”,否则产生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协助拍卖,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与法院联系。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4月30日10时至2024年5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进行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路8号院6号楼7层2单元702(标的物详情见房地产权登记信息表照片,标的物信息以此为准,户型及朝向以房屋实际现状为准)。
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限购、过户及相关费用等政策。
起拍价:3336733元,保证金:33万元,增价幅度:16683元。
二、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拍。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及土地限购、过户(包括经济适用房、两限房、保障型住房、商办类等房产)的相关政策,拍卖成交后需携带自本人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违反上述规定参与竞拍导致无法办理交接的,按悔拍处理。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参与竞买,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个人行为。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竞价结束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联系被执行人沟通看样,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示:
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法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及品质,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计算,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均由买受人负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部分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于完成过户后十个工作日内持相应票据来我院办理退款,逾期视为放弃申请退款权利);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取暖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醒:关于税费、学区情况,物业费、水、电欠费具体数额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教育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八、本次拍卖情况已通知申请人及被执行人,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其他对上述标的主张权利者,请于2024年4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逾期未主张视为放弃权利。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6月1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3)京0106执815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22289787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悔拍责任: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再次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拍。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该部分差价及产生的额外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本院可责令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网络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拍卖报名前应如实向拍卖平台登记本人身份信息和有效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需变更应提前与本院联系,因提供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无效(邮件被退回、电话号码连续三日拨打无法接通视为联系方式无效)导致我院未能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因上述原因未能办理成交物品交接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领受成交标的物,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辅机构咨询电话:北京同伦拍拍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008-284-666。
法院联系监督电话:010-8633981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西路11号院12号。
此公告同步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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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频道所发布的司法拍卖房产信息为拍卖房产执行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发布的公示信息,特别告知如下: 1、拍卖房产具体情况以法院具体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为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须知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凡是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2、上述司法拍卖房产信息由法院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创维智通(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整理上传; 3、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4、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会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
以上房源信息由创维智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发布
具体拍卖信息以法院竞买公告为准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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