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华滨河苑区域:朝阳区-酒仙桥
变卖公告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19日上午10时开始(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进行周期为60天的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北京市朝阳区南十里居41号院1号楼15层1507室(产权证号:X京房权证朝字第917164号),房屋建筑面积:78.01平方米,房屋所在楼层:15/30F,房屋性质:商品房;规划用途:住宅;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询价评估结果:4934601元,起拍价:4219084元,保证金:43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整体拍卖。
二、【重要提醒】1、房屋过户产生的税、费等按法律规定承担,所欠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如有涉及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等的房产,相关出让金、收益金均由买受人承担)。2.房屋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成交价款请在成交当日起十五天内支付至本院账户(开户单位:肥西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肥西支行,账号:188745104249),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肥西县人民法院(地址: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翡翠路与云谷路交口)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对本次变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当日前与本院联系。
举报监督电话:0551-65352271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2024年9月4日
660万起拍价
462万
703万起拍价
492万
609万起拍价
426万
606万起拍价
425万
665万起拍价
466万
571万起拍价
400万
601万起拍价
421万
620万起拍价
450万
470万起拍价
428万
686万起拍价
48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