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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16日10时00分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456/03,户名: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座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25号院2号楼17层2008室、2009室房产,不动产单元号:110105016001GB00276F00020535号和不动产单元号:110105016001GB00276F00020536号,建筑总面积114.11平方米。起拍价3,700,000元,竞买保证金500,000元,竞价增幅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 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400-822-2870。
(二)咨询:0456-8294022 于法官。
(三)拍卖标的物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四)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买受人按照拍卖标的物的权利现状取得标的物。
三、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详细阅读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充分了解标的物所在地的商品住房销售相关政策(限购政策等),到拍卖标的物现场和当地相关部门,认真查看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调查标的物存在的瑕疵和相关权利义务。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销售相关政策(限购政策等)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四、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标的物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10日内由买受人缴入执行款专户(账户名称: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自贸区黑河片区支行,账号:0913020529200066390。)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等相关信息。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